踩坑 10:容積獎勵制度陷阱
時程獎勵的失效條件(每場必查)
Section titled “時程獎勵的失效條件(每場必查)”出現於:幾乎每場幹事會的城鄉計畫科意見
時程獎勵要有效,需同時滿足:
- 在獎勵期限內提出申請建照
- 於獎勵期限滿後 7 個月內領得建造執照
- 需於建照期限內建造完成
任何一項不符合 → 視同不符獎勵規定
實務注意:
- 如果工程進度延誤,7個月期限很容易超過
- 要在報告書中主動說明目前是否仍符合時程要求
- 第一次送審時就要確認這三個時間點
上限容積率計算規則
Section titled “上限容積率計算規則”這是最複雜、最容易算錯的計算。常見錯誤:
| 錯誤類型 | 說明 |
|---|---|
| 危老容積未計入上限 | 上限容積率計算要包含危老獎勵 |
| 容移計算方式錯 | 上限容積率的計算:不計危老、須計入容移 |
| 混用不同計算公式 | 基地臨街深度分屬二種容積強度時,要分別計算 |
容積移轉超量的外部友善設計對策
Section titled “容積移轉超量的外部友善設計對策”觸發門檻:
| 觸發條件 | 要求 |
|---|---|
| 容移量 > 3000 平方公尺 | 需附外部友善環境設計對策 |
| 容移 + 其他獎勵 > 基準容積 60% | 同上 |
注意:外部友善對策不得與以下重複計列:
- 危老承諾事項
- 裝飾物綠覆率回饋
- 危老友善環境策略
特別:車道綠斑馬不算友善對策
第5月第1次幹事會:「P.47,車道綠斑馬屬都市設計審議通案性原則內容,請勿納入容積移轉外部友善環境設計對策。」
宜居建築制度重點
Section titled “宜居建築制度重點”- 計算基準:建造執照核准當日公告現值(非送審時,是領照時)
- 第二次變更後必須重算
- 常見錯誤:用舊日期的地價 → 金額有誤
宜居設施不是「獎勵」
Section titled “宜居設施不是「獎勵」”「宜居設施非獎勵,請將『獎勵措施』字詞修改。」(5月第2次)
報告書裡不能把宜居設施寫成「獎勵措施」,正確說法是「宜居建築設施」。
垂直綠化免計容積上限
Section titled “垂直綠化免計容積上限”「補充檢討設置宜居垂直綠化設施免計容積部分不得超過法定容積率 10%」
每個案子都要算這個上限,很多人忘記。
危老重建容積獎勵
Section titled “危老重建容積獎勵”承諾事項管理:
- 承諾事項要在報告書內有對應圖說
- 不得與容移對策、宜居項目重複計算
- 每次變更設計要確認承諾事項仍符合
常見危老承諾(5月份案子):
- 地面層增植 N 棵喬木(米徑 ≥ 12cm)
- 50% 戶數設置陽台/花台垂直綠化並設置滴灌排水系統
- 增加複層式露台數量
- 基地退縮空間開放供鄰里使用並設立告示牌
地下開挖率(通案性決議)
Section titled “地下開挖率(通案性決議)”超過 80% 需委員會審議同意:
- 說明施工安全及公共安全理由(常用:逆打工法)
- 同時補充回饋對策(生態水池、增加垂直綠化等)
出現案例:第724次(89.83%)、第362次(82.28%)
免計容積與防空避難室
Section titled “免計容積與防空避難室”自治條例第 50 條免計容積
Section titled “自治條例第 50 條免計容積”「未檢討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第 50 條規定免計容積檢討。」(115年4月第1次)
- 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第 50 條的免計容積項目要逐項檢討,常被抓「未檢討」
- 免計容積項目(如垂直綠化、宜居設施)有各自上限,不能無限計入
- 宜居垂直綠化免計容積 ≤ 法定容積率 10%(見上文宜居制度)
防空避難室面積檢討(容易整段漏掉)
Section titled “防空避難室面積檢討(容易整段漏掉)”「未檢討防空避難室面積」「請補充防空避難空間面積檢討」(114年6月第2次、115年4月第1次)
- 防空避難室面積檢討要做(依建築技術規則),且要在各層平面圖標示範圍及固定設備
- 與免計容積、停車空間檢討一起,是建管科的固定查核點
- 防災計畫的樓層數、建築物用途不可誤繕(115年4月第1次抓誤繕)
- 時程獎勵三個時間點確認
- 上限容積率計算公式確認(危老不計/容移計)
- 容移超量有外部友善對策(且不重複計列)
- 宜居回饋金用建照核准日地價計算
- 宜居垂直綠化免計容積 ≤ 法定容積率 10%
- 報告書未使用「獎勵措施」字詞描述宜居設施
- 危老承諾事項有對應圖說
- 地下開挖率超 80% 有委員會審議同意
- 自治條例第 50 條免計容積已逐項檢討
- 防空避難室面積已檢討,並於平面圖標示範圍及固定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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