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踩坑 13:日照陰影與高度比(技術檢討)

根本問題:高度比、北向日照、道路陰影是三項「土管硬性技術檢討」,城鄉計畫科與建造管理科每場都查。最常見的不是算錯,而是根本沒做、沒附計算式、沒標起算點


「建築物高度比應由建築物各部分起量至臨接計畫道路對側道路境界線。」(115年4月第1次)

  • 起量點:建築物各部分 → 量到對側道路境界線(不是基地側、不是路中心)
  • 常見土管規定值:1:1.51:2(各都市計畫不同,要對到正確土管條文,114年7月第1次抓「土管依據應修正」)
  • 每一條土管都要附計算式 + 參照頁碼 + 對應圖說(缺一即退)
  • 圖面要標示樓層,並標示量測法線位置(114年5月第3次、6月第3次)
  • 「未檢討高度比」
  • 「高度比檢討應釐清 / 有誤」
  • 「土管高度比法線標示位置請釐清」
  • 「補充高度比檢討,並補充參考頁碼」

「請補充北向日照檢討圖說」「北向日照檢討有誤」——122 份中極高頻

圖面必備:

  • 指北針角度檢討線(114年8月第2次:「補充指北針及角度檢討線」)
  • 分棟基地要檢討兩棟之間角度,以確認是否得分棟檢討(114年8月第2次)
  • 若都市計畫未規定基地前後,須說明檢討依據(114年第330次)

注意:危老放寬高度比時,屋頂綠化、北向日照都要連動重算(114年7月第3次)。


  • 高度比檢討常與道路陰影面積一起要求(114年第322次:「補充建築物高度比、道路陰影檢討」)
  • 要計算建築量體對臨接道路產生的陰影面積,附計算與圖說

凡涉及「建築物高度/量體」的章節,高度比、北向日照、道路陰影三件一定要同時備齊:

  1. 計算式
  2. 對應圖說(標樓層、標法線、標指北針)
  3. 參照頁碼

缺任一項,城鄉計畫科或建管科必退。


  • 高度比起量至「對側道路境界線」,非基地側
  • 高度比對到正確土管條文與規定值(1:1.5 / 1:2)
  • 高度比有計算式 + 頁碼 + 圖說(標樓層、法線位置)
  • 北向日照圖說有指北針及角度檢討線
  • 分棟案有檢討兩棟間角度(是否得分棟)
  • 道路陰影面積已計算並附圖
  • 危老放寬高度比者,屋頂綠化/日照已連動重算